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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违规违法专项整治方案【汇编六篇】

来源:方案 日期:2024-06-0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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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党员违规违法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深入整治违规补课现象,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整治范围

  1.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参与违规办班补课;

  2.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由其他教师、家长或其他人员组织的违规补课;

  3.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补课。

  二、整治时间

  违规补课集中专项整治时间为20***年6月—20***年10月。20***年10月后,整治措施将形成常态,长期坚持。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教育和自查自纠阶段。

  1.认真组织学习。各单位要迅速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及时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本方案。

  2.认真组织自查自纠。通过学校和教师个人自查、对学生和家长进行问卷调查、社会有关部门帮查相结合的形式,周密排查违规补课情况。

  3.教育局和学校网站开设专栏。各单位要在大门外和校内醒目位置设置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

  (二)集中治理阶段。

  教育局成立由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党风政风室、督导办公室、职成股、人事股、师训股、政策法规股等股室人员组成的检查组,对全县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行为进行查处。

  四、处理措施

  在本方案下发之后,在职中小学教师仍然从事违规补课的,一经查实,按管理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参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年修订)>的通知》(教师〔20***〕18号)有关精神,按以下规定严肃处理:

  1.对违规补课的教师一律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年度考核按不合格处理,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按不合格处理。其中,民办学校自主聘用人员违规补课被查处的,由民办学校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湘潭县公办教师招聘考试。

  2.将违规补课教师列入师德黑名单,向社会公布。

  3.违规补课被查处的公办教师,处分期内不得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及年终绩效目标考核、文明城市、综合治理奖金。

  4.对仍有教师违规补课被查处的中小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等处理,并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1.加强教育宣传。各单位要广泛深入地宣传违规补课专项整治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浓郁氛围。要大力宣传优秀教师的典型事迹,充分展现优秀教师淡泊名利、崇德向善的精神风貌,传播教育正能量,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自觉遵循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拒绝违规补课。

  2.加强组织领导。中小学校长、书记是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教育和监管本校教师的责任与义务,旗帜鲜明地反对违规补课行为,依法依规、果断有力、及时有效地处置违规补课行为。通过整治违规补课,使广大教师进一步赢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尊重。

  3.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拒绝违规补课的宣传教育、监督考核、从严惩处等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完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综合治理,务求从源头上加以根本解决。

第2篇: 党员违规违法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教育局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十项规定(试行)》,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有关法律和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以及市监察委员会的监察建议,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市教育科技局严禁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中小学校长及民办学校、培训机构负责人

  二、整治内容

  暑假期间教师有偿补课、参与民办培训机构或其他个人机构有偿补课、介绍生源获取报酬等突出问题。

  三、有关安排及要求

  1.整治期限:8月1日-31日

  2.宣传动员阶段(8月1日-3日):以校通过各种有效手段传达到每一位教师。

  3.学校自查阶段(8月1日-3日):以校开展自查自纠。

  4.检查抽查突查阶段(8月1日-31日):教科局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检查抽查突查,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仍然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要重点打击。发现违规的教师按政纪处分的顶格规定处理,所在学校的书记、校长按政纪处分的顶格处理。

  5.总结反馈阶段(8月29日-31日):各校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反馈,形成报告上报教科局。

  6.各民办培训机构及民办学历学校要规范办学行为,不得雇佣在职教师代课,不得委托在职教师介绍生源,不得委托在职教师做宣传,不得为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提供场地设施。如有违规行为,从重从严查处。

  7.延伸巩固阶段(开学后):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并作为今后的常态化工作抓实抓细,露头就打,反弹必惩,形成高压态势。

  8.各校书记、校长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实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守土有责,守土履责,守土尽责。

第3篇: 党员违规违法专项整治方案

  各科室、部、队:

  为贯彻落实镇江市纪委《关于认真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市纪委部署要求,结合中心实际,经研究,决定在中心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回头看”取得实效,成立市机关服务中心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中心主任、党组书记沈雪琦任组长,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唐慧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唐慧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推进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办公室、监察室负责具体工作落实。

  二、整治工作范围

  中心各科室。

  三、专项整治内容

  公务接待事前审批手续是否履行以及事后报销票据、接待清单等是否规范完备、是否存在超标准和超员陪客接待;是否存在违规吃请、公款相互吃喝宴请情况;公款吃喝是否存在搞变通、打折扣问题;是否存在于明令取缔、要求转型的会所中公款消费问题。

  四、专项整治目标

  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切实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不得将私人活动列入公务接待范围;不得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弄虚作假以会议、培训费等名义或向服务对象报销接待费用。

  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制度,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严格执行用餐标准,公务接待一律不得提供香烟和酒水,并统一安排在机关食堂内部就餐。党员领导干部一律不得出入私人会所。

  五、具体实施步骤

  1.加强宣传教育(5月10日至月底)。把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作为党员教育的重要内容,深学细照,查找不足,筑牢防线,从思想上防止发生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的行为。

  2.开展自查自纠(6月初至7月底)。各科室严格对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剖析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中心专项整治办公室书面说明自查自纠情况;监察室、办公室对自查自纠材料具体内容将进行不定向的随机抽查。

  3.组织专项检查(8月初至9月底)。纪检组、监察室、办公室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并对各科室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不定期进行专项抽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督促整改。

  4.严查顶风违纪(10月初至12月底)。纪检组、监察室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保持查办违纪违规问题的高压态势,在自查自纠之后,从严查处自查自纠过程中隐瞒不报和顶风违纪行为,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典型问题,公开予以通报。

  5.加强立规明矩(12月底前)。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建立完善相关具体规定,严明纪律要求,堵塞制度漏洞,强化日常监管,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使各项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防止出现“破窗效应”。

第4篇: 党员违规违法专项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根据《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要求,决定在全校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现就我校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整治对象

  此次专项整治对象为全校干部职工,重点为党员干部。

  二、整治时间

  此次专项整治,从今年4月份开始,11月底前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自查自纠阶段(4月)。全体干部职工要对照整治内容切实开展自查自纠,副科级以上干部主动签订承诺书,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2.集中整治阶段(5月-10月)。对排查出的问题逐条落实整改措施,着力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学校纪委将组成督查小组开展明查暗访,着力发现一批典型问题,强化警示教育效果。

  3.总结分析阶段(11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学校作风建设水平。

  三、整治内容

  1.违规公款接待、超标准接待、超范围接待或者借公务接待之机大吃大喝;

  2.假借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公款吃喝;

  3.同城之间假借公务活动名义公款吃请;

  4.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吃喝;

  5.违规出入隐蔽场所吃喝,“不吃公款吃老板”;

  6.向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

  7.公务活动中饮酒和公共场所酗酒;

  8.违规购买烟酒等,虚列开支冲销费用;

  9.其他违规吃喝问题。

  四、具体整治举措

  (一)抓好宣传教育,强化警示震慑。

  1.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充分运用正反典型经常性开展廉政教育,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纪律和规矩意识。学校纪委将利用“5·10”思廉日、廉政教育月等契机,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深刻汲取“身边人”变为“案中人”的惨痛教训,以案为鉴、防微杜渐,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2.公布监督举报方式。各级党组织要将违规吃喝问题纳入日常监督的范围,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及时上报。要积极做好宣传引导,持续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鼓励师生员工通过电话、邮箱等形式反映违规吃喝问题线索,拓宽监督渠道,对整治期间的违规吃喝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快查快办。举报电话:-;邮箱:-。

  (二)梳理问题线索,强化监督检查。

  1.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学校纪委结合监督执纪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对违规吃喝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逐一起底、逐件核查。紧盯违规吃喝问题,聚焦重点部门、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重点抽查。

  2.常态开展明察暗访。学校纪委配合市级纪检监察机关不定期对宾馆、酒店、农庄以及隐蔽性场所开展明察暗访,注重发现违规吃喝问题线索,形成高压态势。配合相关部门对餐饮发票和公款消费情况进行分析研判,重点对连号发票、节假日开具的餐饮发票进行逐一核查。

  (三)严查快处问责,强化通报曝光。

  1.从严从快查办。坚持“零容忍”和越往后执纪越严要求,对干部职工违规吃喝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醉(酒)驾问题线索,核查是否存在违规吃喝问题。

  2.强化“一案双查”。对违规吃喝问题实行责任倒查,对二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和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严肃问责。

  3.公开通报曝光。对干部职工违规吃喝的问题,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四)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标本兼治。

  1.深刻剖析原因。针对查处的典型案例,督促相关单位深刻剖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认真纠正、严肃查处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细化措施、对症施治。

  2.完善制度规范。各级党组织及纪检监察组织要深入查找在日常监督、制度建设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加强接地气、易执行、效果好的“小特精”制度建设,推进作风建设常态长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要提高思想认识,将此次专项整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重要内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党总支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带头作出承诺、践行承诺,并督促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签订承诺书,以总支为单位于4月16日前报送纪委办。要进一步强调纪律规矩,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做好总结分析,推动长效机制的建立。

  (二)强化工作合力。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要积极主动开展违规吃喝整治工作,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组织,抓紧部署,做到排查全覆盖,整治无死角。要结合自身职责,加强部门联动,积极配合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严肃督查问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不收敛、不知止和规避组织监督等行为,对专项整治期间发现的违规吃喝方面突出、典型问题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公开通报曝光。坚持“一案双查”,倒查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履行责任不力的,严肃实施问责。

第5篇: 党员违规违法专项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烟(卡)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

  常州市统计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

  二、整治内容

  (一)对省委、市委“禁酒令”相关要求不传达、不贯彻、不执行或监督不到位,未印制发放《作风建设学习资料》。

  (二)违规吃请,包含中央纪委所列的“20种饭局”。

  (三)公款购买烟(卡)。

  (四)公职人员违规收送烟(卡)。

  三、组织领导

  成立局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局党组成员、专职委员、党总支书记周德军任办公室主任,各处(室)、民调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人教处,主要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各项具体工作,联络员:-。

  相关部门责任分工如下:

  1、局办公室负责牵头完善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完善管理办法;负责对局财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重点检查结果。

  2、人教处(党总支)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受理群众举报,协助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3、其他各处(室)、民调中心按计划认真进行自查、排查和落实整改工作。

  四、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和宣传教育(2月至3月)。组织召开干部职工大会进行整治工作部署,开展宣传教育,重点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市委《关于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烟(卡)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促使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厉行节约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各党支部利用党小组会、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组织深学细学市委两个专项整治方案有关要求,通过收看有关警示片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促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2、自查自纠和摸排检查(3月底前)。各处(室)、民调中心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范围包括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公款购买和公职人员违规收受的烟(卡)。局班子成员及各处(室)负责人对自查工作负总责。各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3月15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局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退缴烟(卡)将与烟酒流通协会商量统一处理,退缴资金汇总后上缴市财政指定账户。

  局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组织财务部门对全局进行摸排检查,及时纠正存在问题。重点检查是否超规格、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变相公务接待;是否严格执行接待清单、接待标准、“一支笔”审批、公务卡结算、控制陪同人员等规定;是否存在公款购买烟(卡)及各种酒类饮品。在重要时间节点,配合派驻纪检督察组开展监督暗访活动。

  3、整改落实和巩固长效(4月至6月)。通过自查、排查发现的问题,通过广泛征求干部职工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并实施整改,及时将整改过程以及取得的成效向干部职工进行公示。认真梳理专项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存在问题和不足,明确下一步努力的方向,接受群众监督,巩固活动成效。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全局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学习各级文件精神,掌握整治工作的精神实质,加强自身素质的养成,自觉树立廉洁自律的责任意识。

  2、落实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抓好责任落实,逐级加强管控,发现苗头及时报告,加强沟通联系,注重协调配合,把整治工作做出成效。

  3、严肃纪律。对违规吃喝和烟(卡)问题等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依法依纪依规快速查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不得姑息。要从带有普遍性的具体问题入手,坚持不懈、不断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第6篇: 党员违规违法专项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纪委关于纠治“四风”、整治违规吃喝问题工作要求,严防“四风”反弹回潮,经镇党委批准同意,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整治时间:3月15日至4月15日

  二、整治范围:镇机关和16个社区

  三、整治内容

  1. 违规公务接待。重点整治无公函接待、“假”公函接待、虚增人员接待;超标准接待、超范围接待;假借调研、协调、检查等工作名义吃请等。

  2. 违规公款饮酒。重点整治违规用公款购买酒类;公务接待违规饮酒(含公款购买、私款购买、自带酒类等);将单位的酒私用等。

  3. 违规报销吃喝费用。重点整治套取费用用于吃喝、设立“小金库”用于吃喝;将个人吃喝费用在单位报销、将上级单位吃喝费用在下级单位报销;将吃喝费用转嫁到二级机构、项目指挥部、征拆指挥部开支;将吃喝费用以加班餐名义开支、拆分成小单开支;将吃喝费用以虚假做大食堂支出的方式开支;将经费拨转至社区用于吃喝开支等。

  4. 违规接受宴请。重点整治不吃公款吃老板;同城相互宴请;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职务宴请;在“一桌餐”、私人会所等隐秘场所接受宴请等。

  四、整治方式

  坚持问题导向,拓宽监督渠道,强化监督合力,联合党政办、财政所,深入开展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现场督查,确保监督检查无盲区、全覆盖、有实效。

  五、整治要求

  对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吃喝的问题线索一律直查快办,对违纪违法行为将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并予通报,确保整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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