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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6篇】

来源:从严治党 日期:2024-10-2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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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篇1

  近年来,**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政治任务,坚持责任担当,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现将**局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抓思想教育,强化党纪意识;

  一是深入开展党性教育。始终坚持思想建党,把维护核心放在首位,筑牢夯实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思想根基,坚定不移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自2016年至今,印发了《2017年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认真学习十九大精神通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2018年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等学习制度,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5次,从严治党专题学习讨论4次,专题学习研讨十九大报告,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市委组织的十九大专题学习教育,收听收看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报告;严格贯彻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组织学习《条例》、《准则》,不断强化党员干部法纪廉洁意识;印发了《党员活动日实施意见》,通过每月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党日活动,每周四晚开展“机关讲堂”对党员进行集中培训,党员干部们更加牢固树立和践行绿色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指导全市工作在新时代迸发新亮点。

  二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局党委始终坚持基础在学、关键在做,高度重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2016年以来,连续两年印发了《开展“两学一做”实施意见》和学习配档表,每月学习教育和主题党日活动有计划有方案,并严格落实时间、人员和内容要求。共组织开展集体学习28次,组织开展了收看《永不停歇的征程》警示教育片,赴革命教育基地实地接受党性教育等活动;开设“廉洁教育讲堂”,结合工作实际以“做一名廉洁勤政的党员干部”为主题进行廉政教育。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制定了《机关学习制度》,党委书记带头授课,共组织16期专题学习,其中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和党课教育5期,把学习贯彻党章党规、***总书记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政治任务,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有效推动了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素质的提高。

  二、严抓管党治党,强化主体责任;

  一是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始终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牢牢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对全面从严治党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着力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制定了《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突破项目实施方案》和《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学习贯彻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要求,2016年以来,先后20多次主持召开会议学习了相关文件要求和市委领导讲话精神,召开11次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党委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职责,按照制度之内“不缺位”、制度之外“不越位”的原则,在扎实推进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参加分管单位党支部和所在支部的学习讨论。各党支部书记着力建立长效党建工作机制,将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召开党建专题会议10余次,坚持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三会一课”以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同部署同落实。规范基层党组织制度建设,制定《建设过硬支部实施方案、三年行动计划》、《基层党支部日常工作操作标准化手册》、《党员积分量化管理方案》、《星级党员示范岗实施方案》和《严格落实“三会一课”通知》等,推动党建工作规范化。做好基层党建认领项目,制定了实施方案,建立了任务台账,党委书记讲授党课4次,组织集体学习22次,与党员谈心50多人次。2017年底成功召开党支部书记述职会议,并开展支部评议。

  三是积极发挥基层党支部作用。积极落实党员“双管双责”制度,印发《开展“双管双责”党员“360”服务品牌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组织机关支部25名党员于2017年集体在毓璜顶南通社区登记报到,建立了党员服务项目认领台账,认领服务项目2项,结对帮扶2名社区困难群众,结合“双联双促”活动,统筹安排集中服务和帮扶。选派“第一书记”进驻联系村,做好包村帮扶和困难群众结对工作,2017年投入和引入包村帮扶资金55万元,帮助包村改善基础设施和发展项目,党委班子先后两次集体赴包村开展走访慰问工作,慰问困难群众18人次,慰问资金1万余元。

  三、严抓惩治腐败,强化廉政建设;

  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对年度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多次传达学省和市纪委全会精神,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打下坚实基础。深入落实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台帐制度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印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台帐》,在全系统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实制度,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推进党风廉政教育落实常态化,坚持教育防范与激励警示相结合,在教育中防范,在防范中教。完善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印发《党员积分量化管理方案》;采取现实案例剖析警诫、观看反腐倡廉教育片、与弘扬红色文化活动等方式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集中专题教育6次,对重点岗位人员开展谈话警示教育25人次,领导班子约谈机关干部26人次,开展任职谈话15人次。

  二是突出问题整改整治。局党委坚持问题意识、问题责任,注重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抓整改。党委书记多次组织召开党委(扩大)会,研究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涉及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两个责任”、作风建设、党的建设等方面。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带头整改,建立整改台账,细化责任落实,采取分管领导牵头、业务处室承办,按照马上办、立即办、事不过夜的要求抓好整改落实,相关问题均得到较好整改。

  四、严抓选人用人,强化组织纪律;

  自2016年以来,局党委选拔任用干部共12名,其中,机关科级领导干部6名,科级非领导干部1名;直属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千部5名。在上述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局党委都能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选拔干部,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一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对提拔的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都由干部职能科室根据工作需要,结合编办核定的职数和单位干部实际情况,提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建议方案提交党委研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办事,做到未经民主推荐的干部不考察,未经组织考察和考察有问题的干部不提交党委讨论,与会班子成员达不到规定的人数不研究,未经集体讨论和任前公示的干部不任命。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重点把好“三关”:严把推荐关,凡选拔任用机关科级领导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都须经过大会投票推荐和谈话推荐;严把考察关,对确定的考察对象,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调阅人事档案等方法严格考察;严把决定关,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坚持班子成员全部到会,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任免干部。认真执行有关规定,着重落实了任前公示、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实行一票否决,任职试用期等制度,较好地保证了新提任干部的整体素质。

  二是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局党委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公开、公平、公正。要求干部职能科室和有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持公道正派,认真负责地做好选拔任用工作;要求干部职工本着对事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负责地参与民主推荐。在推荐时要客观、公正、全面地分析和评价干部,坚持看本质、看主流,实事求是地向组织反映情况,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公正负责地投好自己的一票。对实施过程中的违纪行为和个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设立了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公开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省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办法》规定,注意收集相关资料,及时存档。机关科及以下干部档案21卷,管理直属单位人事档案57卷(其中科级干部档案14卷,一般干部档案23卷,工人档案9卷,退休干部档案11卷),现已完成干部档案审核工作,符合条件的干部本人已在《组织认定表》、《干部任免审批表》(专项审核专用)上签字,2016年以来,我们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规范有序,没有发现违规操作现象,也没有发生用人失察失误现象,党员干部职工对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干部是满意的。

  三是加强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管理。落实群众“知情权”,坚持在考察前把推荐的职位及条件、考察目的与任务进行沟通和征求意见,让干部职工先知情,再推荐,坚持考察预告制,给干部职工充分发表意见的时间和渠道。落实群众“参与权”,在推荐工作中,坚持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民主推荐、测评和谈话推荐。落实群众“选择权”,充分尊重干部职工意愿,把在民主推荐中得票数高的干部确定为重点考察对象,经过考察了解和征求意见后确定拟选用对象。2016年以来,提拔任用的干部都是在民主测评中得票多、日常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落实群众“监督权”,坚持对干部选拔任用的事先、事后监督,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在选拔任用前,我们将选拔任用干部的每个环节都公开,特别是在考察阶段,能够认真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中组部关于“四项监督制度”出台后,我们按照市委组织部相关要求,又加强了对选拔任用干部的事后监督,让全体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使干部职工在干部的提拔任用上,既有发言权,又有评议权,提高了群众监督的积极性,从而营造了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五、严抓作风建设,强化抓细抓常;

  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意见》,加强制度建设,构建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对公务接待、办公用品采购等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严格公务接待,未发生超标准规定接待,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抓住五一、中秋、国庆等关键时间节点,对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累计开展检查活动10次。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局党委坚持言出纪随、执纪必严,切实扛起监督执纪、责任追究的政治责任,强化机关基层纪检组织的日常监督执纪,始终保持对违纪违规问题处理的高压态势。

  二是坚持不懈纠治“四风”。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坚持党务政务公开,认真兑现服务承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强化“权力就是责任”“机关就是服务”“干部就是公仆”意识,修订了行政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能;完善干部考核奖惩制度,实行经常性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增强机关活力,提高执行能力。坚持表率示范,强化责任落实,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各科室负责同志充分发挥表率示范作用,以身作则,较好的做到了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细则,既管好自己,又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三是积极回应市民诉求。调整了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网上民声回复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坚持把“市长公开电话”作为贴近社会民生的桥梁和联系群众的纽带,以饱满的热情和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制作了登记簿,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回复责任,2016年以来共受理交办件42起,回复率和满意率达100%。

  近年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够细化。落实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抓落实的力度欠缺,加强作风建设的思路方向把握得不够准确;有些规定还缺乏可以量化的实施细则,标准还不够具体,存在界限不明、失之于宽的问题。二是改进工作作风不彻底。有些同志还存在不同程度的“庸懒散”问题,主要是作风浮漂、心浮气躁,抓工作不实、不深、不硬,缺乏“钉钉子”精神。三是日常监督不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要靠年初分解、年中督查、年终考核三个时段,经常性督导、检查、提醒还比较少。党务、政务透明度不足,公开程度和范围不够广,有关咨询、投诉等群众利益诉求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四是激励培养优秀年轻干部、为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不够。五是选人用人的视野不够开阔。由于编制受限,干部晋升渠道较窄,造成了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偏大,人员梯次不合理,在选拔干部的过程中个别岗位还存在着论资排辈的现象。

  下一步,党委将带领全局同志和全行业职工,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新面貌、新精神、新作风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深入查摆自身在党风廉政、作风建设、组织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和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制度约束、加大执纪监督,不折不扣的将中央八项规定落到实处。

查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篇2

  为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制定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清单如下:

  一、坚决树牢和践行“四个意识”。

  带头并组织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对党绝对忠诚,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本地本部门本单位落地见效。

  二、坚决强化管党治党责任。

  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以及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要求,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建立相关工作纪实台账;组织并带头坚决学习贯彻***强军思想,认真执行党管武装各项制度,切实履行书记职责,对主体责任各项任务亲自研究谋划、加强督促协调,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批办、重大案件亲自督导。实行“签字背书”制度,推动任务落实。

  三、坚决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模范尊崇党章,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内监督等基本制度,不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走形式、搞变通,确保人员、时间、内容和效果“四落实”;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定期主持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根据需要及时主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四、坚决推动班子成员落实责任。

  督促、指导和支持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抓好分管科室和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加强日常监管,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及时提醒批评、限期整改;每年至少听取1次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汇报,推动班子成员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五、坚决自觉接受和支持监督。

  主动接受区委、区纪委监督;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支持区纪委对我局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一为主两报告”制度,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巡视巡察,全面抓好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六、坚决落实廉洁自律规定。

  模范践行“三严三实”,带头并推动廉洁自律准则落实;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重大事项备案等制度,坚决反对和抵制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切实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七、坚决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定期向区委、区纪委报告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廉洁自律等情况;遇有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主动接受领导和监督。

查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篇3

  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期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一个重要方面,其推进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困难和矛盾,要防止来自各方面消极因素的干扰,以确保在及时解决问题中得到有效推进。

  认识偏差;

  当前,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认识与推进这项工作的现实要求之间还不完全相适应,出现的一些苗头性问题,必须引起警惕。

  抽象地认同。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大方向能够接受,对加大反腐败力度总体认同,但一涉及实际问题,比如经济的局部性短暂性调整,社会关注和舆论反映的周期性阶段性爆发,就会定力不足、产生怀疑,出现诸如反腐败过头论、影响经济发展论等各种各样的杂音

  有选择地支持。站在局部利益的立场看问题,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系列举措,一旦触及小单位小群体乃至个体利益时,往往有保留、打折扣,只愿意对人严不愿意对己严,只想严一时不想管长远,只问工作不问思想,只管8小时以内不管8小时以外,对严管狠治实际上横不下心、较不了真、落不到底。

  摇摆观望。认为从严治党的度不好把握,过松了过不了关,党和人民不满意;过严了会得罪人,自己跟自己过不去。信心和决心不足,畏首畏尾,做样子的多、迈步子的少,花招虚招多、硬招实招少。认识上的局限性必然导致行动上的滞后性。要准确把握当前基层思想认识的动向,加强教育引导,加大督促检查,澄清模糊认识,进一步深化各方面的认知和认同,以激发和释放更大的主观能动性。

  重心偏差;

  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内涵要义作了系统阐述,十分鲜明地指出了管党治党的重心所在、关键所系。现实中,对从严治党究竟应该重点管哪些、突出治什么,有的还存在一些偏差。

  不准。对严管的重点简单按照所处的职务层级来划分,抓不到关键岗位、重点领域,甚至以领导机关和基层单位、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简单划分来确定是不是重点。

  不实。没有把初步治标与制度治本、思想治根统一起来,面对如何突破思想管理这个难题、制度落实这个难点,往往形式大于内容,在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不够。

  不当。尤其在基层,面对规范津贴补贴、清理超职数配备干部等新情况,过分地突出激励和关爱,反而将从严这条主线放到一边。这些现象,实际上是对全面从严治党本质本义的曲解和异化。全面从严治党,要以规管权力为核心,把重点布控在一切权力周围,既抓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又抓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干部这个群众身边的干部群体。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统一,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对重心偏离的,及时调准焦距,在从严治党上真正抓到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

  方法不当;

  全面从严治党,既有一个态度问题,更有一个方法问题。各级党组织在具体实践中进行了探索实践,但仍有一些因路径选择不同而影响到推进成效。

  与群众脱离。把从严治党仅仅作为党内的事,搞内循环,拒绝走群众路线,有意无意地排斥干部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习惯于围着上级监督打转转,对同级监督和下级监督不放心不放手。

  与实际脱节。一方面,在教育引导上重视不够、作为不多,导致党员干部思想上没有真正紧起来,存在走过场心态、侥幸心理的不在少数;另一方面,日常和基础工作跟不上,缺乏有效的过程管理,风险点防控不到位,关键点规范不明确,缺点提醒纠正不及时,从而导致边管边犯错误,边严边出问题。

  与发展脱轨。把党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搞成两张皮,在从严治党上仍然囿于过去的老套做法缺乏与时俱进,习惯于人治思维而缺乏法治思维。应进一步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规律,在运用过去从严治党基本经验的基础上,主动进行流程再造,走与群众相联系、与实际相结合、与发展相统一的路子,增强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实效性,始终做到严之有道、严之有效。

  明确检验标准;

  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需要通过一定的标准来衡量。抓党的建设既然是各级党组织最主要的工作,就必须赋予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明确检验标准,对于落实责任具有规范性导向性意义。

  看发展。党的建设与党所领导的事业从来紧密相连、密不可分。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直接体现在党的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上,间接反映在经济社会的更好发展上,这两者应该是相互联系和统一的有机整体,不能把这两者分割开来,甚至对立起来。

  看民生。党的建设是为了实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人民群众的期待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价值追求,能否推动党员干部切实转变作风,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取得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说得出的变化,是衡量全面从严治党成效的重要社会指标。

  看党员干部状态。对于全面从严治党,党员干部既是参与主体,又是落实客体,这项工作是不是真正严到份上、管到位上,可以从党员干部的思想状态、行为状态和作风状态上得到直观反映。如果一个地方党员不像个党员、干部为官不为问题始终突出,党内消极腐败现象大量存在,那就是对其管党治党成效最直接的否定。我们必须突破过去对党的建设缺乏衡量标准,导致评价模糊、责任虚化的困境,把标准和责任有形化,算出明白账,打好考核牌,在不断求效问效中持续提效增效。

查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篇4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对党的建设从战略高度进行新谋划、新布局,形成了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全面从严治党说到底是个责任问题,特别是落实主体责任更为关键。如果党委不能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从严治党只能是句空话。

  一、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

  (一)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陆续推进并形成了治国理政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总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全面从严治党是顺利推进各项工作的根本保障。党要带领全国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首先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自身建设搞好,锻造坚强领导核心。

  当前,治党不严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基层组织纪律松弛、软弱涣散,缺乏战斗力;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突出;跑官要官、各自为政搞“小圈子”等不良风气盛行。这些问题的存在,管党治党责任不清、落实力度不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全面从严治党,如果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就是一句空话。当前,只有明确各级党委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才能解决好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我们党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群众的主心骨,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去实现我们的宏伟目标。

  (二)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反腐败形势发展的迫切需求。***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主要是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从腐败程度上看,腐败现象趋于严重化,系统性腐败、塌方式腐败不断发生,窝案串案时有发生,“小官大贪”问题十分突出,特别是在高压反腐态势下,有些人还在顶风作案、我行我素。从特点上看,非常“复杂”。区域性腐败和领域性腐败交织,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共存,体制内和体制外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权交易同在,利益关系盘根错节,腐败问题和政治问题相互渗透,严重危害党的领导和党的团结统一。党风廉政建设

  和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腐败和反腐败呈胶着状态,落实主体责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紧迫、更为重大。严峻的形势、艰巨的任务,要求各级党委必须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反腐败形势的判断和战略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从严治党,汇聚全党之力,坚决打赢反腐败攻坚战。

  (三)落实主体责任是党委责无旁贷的职责。党章明确规定:“各级党委要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非常清楚地规定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党委的事。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明确要求,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总书记多次强调,各级党委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这是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提出的明确要求,更是党委工作的本职回归,是法定之责。

  二、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去年以来,中央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宁夏认真贯彻中央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逐级传导压力,强化措施,强力推进,有效促进了“两个责任”的落实。但还存在五个方面问题。

  (一)压力传导不够到位。责任意识层层递减,呈现“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尤其是市以下,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具体行动和措施还不多,还停留在学习、领会和表态阶段,有的领导干部当老好人不想抓,有的光说不练、没有抓。

  (二)“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当前,落实主体责任的氛围已经初步形成,口号喊得很响。但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责任意识不强,没有亲自做执行和推动的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大多工作依旧由纪委承担,上级来检查考核,只是简单安排人员补齐档案资料,写好工作汇报,被动应付。

  (三)落实主体责任方法途径单一。这些年,各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模式是开开会、签签字、讲讲课、表表态、泛泛提要求。工作方法单一,习惯等上级文件,上行下效、照搬照抄,以“文件落实责任”。现在落实主体责任,上级文件发的少了,有的同志就不知道怎么落实责任了。有的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关规定不甚了解,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现象。

  (四)缺乏有效工作机制。有的地方虽然启动了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工作和述责述廉制度,但往往是“凭印象、靠嘴说、看材料”,内容泛化,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定性多定量

  少,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不能全面准确反映责任制落实情况。

  (五)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地方追究责任怕影响团结,搞盲目的内部“团结”。有的责任追究存在庸俗化、泛化情形。有的地方责任追究不痒不痛,责任追究手段常仅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较少给予党政纪处分。

  三、落实主体责任要把握好几个重点

  (一)加强责任意识教育。落实好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是前提和基础。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不强、观念滞后。要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培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必修课,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担当起抓好党建、管党治党这个首要责任。

  (二)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落实好主体责任,关键是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担当。主体责任包含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只有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使“一把手”真正把责任担起来,把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好,才能一级带一级,党组织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责任才能真正尽心、尽情、

  尽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真正摆上突出位置,与经济建设、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的要求才能实现,班子履行好集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才不会落空。

  (三)抓好重点责任落实。落实主体责任,必须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以重点责任的落实带动全面责任的落实。一要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结合“三严三实”和“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加强纪律执行,严查违纪行为,用纪律的尺子管住大多数。二要选准用好干部。坚持选人用人标准,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不唯票、唯分取人,既选用才干过硬的“能吏”,也选用安分守己的“循吏”,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要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继续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举措纠正“四风”,维护群众利益,防止“四风”反弹。四要积极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的态度不变、力度不减,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五要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监督。扎紧扎牢规范权力运行的笼子,加大对违反制度规定查处力度,着力消除制度执行的“弹性空间”和“死角地带”。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和传导机制。将主体责任层层进行分解,科学划分领导班子、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明确下级

  党组织主体责任及履责的相关要求,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传导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相关制度,通过约谈、听取汇报、个别指导、工作检查等方式,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压紧压实。

  (五)强化问责严肃责任追究。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一些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之所以对主体责任不上心,责任难以落实下去,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责任追究不到位。要突出问责,让落实责任不力追责问责成为新常态,谁没有落实好主体责任,谁就要受到追究,谁就要受到处理。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主要负责人不管是现职还是已经调离或者升迁,都要倒查追究责任,通过问责一个,达到警醒一片的效果。

查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篇5

  一、当前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使如此,我们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

   1.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增强。一是存在把主业当副业的现象。有的基层党组织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存在片面理解,认为经济工作是中心,其它工作包括党的建设都是“副业”;有的基层党委书记认为抓住经济发展看得见、摸得着,短时间内容易出成绩,抓党建工作不显山、不露水,一时难以看出效果;有的认为党风政风、政治生态的优化受大环境影响的多,凭借一己、一域之力难以扭转,因而对经济工作思考多、管得多、出场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二是存在把党内职务当成政治荣誉的现象。有的单位行政领导,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我是搞业务的”,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等同于开会讲个话、发文签个字、活动露个脸,“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三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一些基层党组织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上级布置什么就完成什么,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出现了“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

   2.考责评责体系有待完善。一是考核比重偏“轻”。有的地方虽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了地方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但所占权重太小,对抓党建工作的激励作用不明显,甚至产生负面影响。二是考核内容偏“虚”。基层党建工作不同于上项目、抓产业、搞工程等工作,无法物化,难以量化,以致考核内容上把成立了领导小组没有、发文了没有、开展了活动没有、经费解决了没有作为指标,难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甚至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文牍主义、形式主义。三是考核方式偏“单”。注重年终集中考核,忽视平时的监督检查和民意调查。组织、纪检、宣传、统战考核各自为政,分别考核,不能综合评定党建工作的成效。四是结果运用偏“空”。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尚不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合理使用缺乏与之配套的相关制度条规,因而即使主观上努力运用考核结果,实践中也难免力不从心,由此导致为考核而考核,考核与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两张皮”,没有真挂钩、真兑现,考核结果运用仅体现在精神和物质层面,而对党员干部最关心的政治待遇、升降去留相关性不强,对党员干部起不到普遍激励的作用。

   3.敢管敢严力度有待加大。一是缺乏敢抓的底气。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自身不干净,对违法乱纪行为管起来腰杆不硬、底气不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有的党务工作者怕执行规定过严,会束缚干部手脚,落下影响干部积极性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罪名”。二是缺乏严抓的党性。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思想,对违规违纪的一些现象和人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三是缺乏常抓的韧劲。对党建工作上级重视基层就重视,开展活动就紧一阵,不开展活动就松一阵,时紧时松,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四是缺乏细抓的定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约谈的不约谈,“从严治党”的思想没有得到真正贯彻落实。

   二、新形势下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对策探讨

   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要从五个方面拧紧责任链条,强化责任担当,努力在党内营造敬法畏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增强责任意识。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要像抓经济工作、项目建设那样抓党建,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强化第一责任人的唯一性,增强主动意识、主业意识、主角意识、主责意识,切实把党的建设作为最大政绩来抓。

   2.健全责任体系。党建工作影响力深、覆盖面广、工作量大,只有明确职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才能富有成效、取得实效。要全面落实、全员落实、全程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着力健全完善“三个体系”,即纵向到底的层级责任体系、横向到边的齐抓共管体系、定向到人的推进落实体系,积极构建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让人人肩上有任务、个个心中有压力。

   3.狠抓责任落实。落实从严治党,要落到实处,而且要落到“点子”上,落到具体的事情上,找准载体向实处使劲,找准切口向细处用力,找准问题从严处较真。要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尤其是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从严治党责任落地生根。

   4.完善责任考核。考核是无形的“指挥棒”,考核的导向,直接影响干部努力的方向。要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明确各项指标的数量、时间、标准、要求,化抽象为具体、化无形为有形。要加大考核权重,尤其是对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形成“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导向。要改进考核方式,尊重平时检查考核,尊重群众对党建工作的评价。要整合考核项目,把分散在党委各部门的考核合并起来,以便对各地各单位党建工作状况作出全面的评价。要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与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真挂钩、真运用。

   5.是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责任追究是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最后一道防线,守不住这个防线,从严治党责任就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要坚持纪律上“从严”、执行上“较真”、效果上“戒示”,加快建立严格的刚性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据《党章》、《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肃进行处理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问题及具体表现

   第一,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

   注重把日常管理、重点管理和关键时刻管理贯通起来,把科学定责、加强考核、强化监督等链接起来,先后制定实施了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努力做到对象全覆盖、过程全覆盖,形成管理全面、标准严格、环节衔接、措施配套、责任分明的管理监督闭环系统。

   第二,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积极回应民意关切和社会期待,持续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比如,集中清理超职数配备干部,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国超配的4万多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已整改消化2.5万多名,完成62.7%;集中清理“裸官”,截至目前,全国共集中清理副处级以上“裸官”3961人,对不符合要求的1061人进行了岗位调整;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去年的抽查比例是3%5%,今年提高到10%。截至今年上半年,有1790名拟提拔为副处级以上干部的考察对象,因抽查核实发现问题被取消提拔资格。清理整顿领导干部社会化培训,对参加高收费培训的3094名干部督促退学,23个高收费项目停办;开展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重点审核是否存在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等问题,目前省管干部档案审核工作基本完成,对273名档案存在问题的干部作了处理,市县两级和中央单位专项审核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第三,严格日常管理监督。

   立足于抓早抓小抓预防,积极探索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的有效办法,把干部管理监督的关口前移,防止小毛病演化成大问题。加大提醒教育力度,严格落实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对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朵、扯袖子。去年以来,中央组织部对9名中管干部进行了函询或约谈,并督促有关地方和单位对有举报反映的193名干部进行了函询或约谈。把谈心谈话作为严格管理干部的常态化工作,对有问题反映的、工作不在状态的重点谈、及时谈,加强引导、指出问题、提醒帮助。完善日常管理机制,把行为管理和思想管理、工作圈管理和社交圈管理、组织管理和个人自律结合起来,加强对干部队伍状态的分析研判,综合运用平时考核和纪检监察、巡视、审计、信访举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等成果,使干部时刻感到管理就在身边、管理无处不在。

   在从严管理的同时,注重关心关爱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制定出台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组织开展最美基层干部评选活动,提高老少边穷地区、特殊岗位以及基层干部的待遇,切实把中央关心关爱干部的要求落到实处。今年“七一”,还在全国范围内推选表彰了百名优秀县委书记,***总书记亲切接见并发表重要讲话,对他们提出了当好政治的明白人、发展的开路人、群众的贴心人、班子的带头人的殷切希望,这对激励广大干部奋发有为、干事创业起到了极大的鼓舞和鞭策作用。

   五、从严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不断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总书记强调,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必须扎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树立大抓基层的导向,努力扩大组织覆盖、建强骨干队伍、强化基础保障,推动基层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第一,以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统领,扎实推进各领域的党建工作。

   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服务功能,广泛开展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推动基层党组织更好地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加强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选派300多万名干部到基层挂职任职、担任第一书记,推动970多万名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新建、扩建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5.8万个。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变化,加强农村、社区党的建设,总结推广浙江、吉林等地的经验,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制定实施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扩大党在社会组织领域的影响力凝聚力。印发《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确保党的建设和国有企业改革同步加强。加大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整顿力度,全国共排查软弱涣散村党组织5.8万个,已整顿转化94%;排查软弱涣散社区党组织5200多个,已整顿转化95%。

   第二,严格党员教育管理,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落实到对每个党员的严格教育管理上。在党员队伍建设方面,一是加强对党员队伍总体规模的调控,适当控制党员数量增长过快势头,切实提升发展党员的质量。党员总数净增幅从2012年的3.1%下降到的1.28%,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高知识群体党员占比增幅明显加大,生产工作一线党员占比明显回升。二是加强党员教育培训,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制定实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五年规划,综合运用远程教育、共产党员网和微信易信等信息化平台,扩大教育覆盖面,增强针对性和及时性。三是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努力纯洁党的队伍。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地共认定不合格党员7.9万多名,其中作出组织处置的6.2万多名。四是做好关爱服务党员工作。各地普遍建立党员服务中心、服务站,重点做好流动党员特别是农民工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向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发放生活补贴,定期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

   第三,全面开展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健全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

   ***总书记指出,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他要求各级党委(党组)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把从严治党的责任承担好、落实好,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为了推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从去年开始,各地自上而下开展了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通过述职评议考核,真正述出了责任、评出了压力、考出了动力,使基层党建由“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许多参加述职的书记表示,述职评议考核让自己明确了主责、回归了主业,增强了谋党建、抓党建的主角意识。

   六、从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顽强的意志品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腐败分子,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取得了明显成效。

   第一,依纪依法严惩腐败,查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取得重大进展。

   党中央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不管是谁、不管地位多高、权力多大,只要触犯党纪国法就一查到底、决不手软。党的十八大以来,共立案查处中管干部超过100人,对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郭伯雄、苏荣等高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对山西省、中石油等地方和单位多年积累的严重腐败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彰显了我们党反对腐败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注重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办矿产资源、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惠民资金、专项经费以及科教文卫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加强防逃工作,布下天罗地网,不让腐败分子躲进“避罪天堂”、逍遥法外。

   第二,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发挥反腐“利剑”作用。

   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巡视工作,制定中央巡视工作五年规划,确定中央巡视工作方针,修订颁布巡视工作条例,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多次研究巡视工作,听取每一轮巡视情况汇报,推动巡视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一是巡视针对性更强。聚焦中心、攥紧拳头,剑指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突出“四个着力”,即着力发现是否存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问题,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二是巡视覆盖更全。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组已开展7轮巡视,共巡视118个地方、部门和单位,实现了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55家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的全覆盖,并对16个中央部门、12个事业单位、1家中管金融企业和2个中管高校进行了巡视。三是巡视方式更灵活。实行巡视组组长、巡视对象、巡视组与巡视对象关系三个不固定,一次一授权;带着问题去巡视,下沉一级到干部担任过“一把手”的地方了解情况;探索灵活机动的专项巡视,创新“一托二”巡视方式,冲着具体人、具体事,一个下属单位、一个工程项目、一笔专项经费去巡视。巡视工作的加强和改进,有效起到了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成为反腐败斗争的一把“利剑”,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的支撑。

   第三,落实“两个责任”,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

   腐败现象之所以滋长蔓延,甚至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出现系统性、塌方式腐败,与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有非常直接的关系。针对这种情况,中央突出强化“两个责任”,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的担子担起来。大力推动纪检体制改革,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推进纪检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加大追责问责的力度,对山西发生塌方式腐败负有责任的省委班子进行了改组性质的调整,严肃处理了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有关责任人,并将处理的结果向全党公布。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反腐败斗争,极大地提振了全党的信心,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国家统计局在22个省区市开展入户调查,结果显示,88.4%的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表示很满意或比较满意。许多干部群众说,不反腐败就会亡党亡国,真反腐败才能兴党兴国,现在中央是腐败分子的克星、人民群众的福星,党和国家更加充满希望。

查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篇6

  全面从严治党,是党新时代的形象语言,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在新形势下更加坚定地履行党的领导职责、推动党的纪律建设、加强党的制度保障、提高党的廉洁纪律和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心和实践。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精神声明、行动承诺、精神指南和决心保证。全面从严治党,也是检验党的建设成效、衡量党和党的建设质量的尺度。

  实施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根据党的纲领、基本路线、政策立场,强调加强党的自我净化,增强全党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围绕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成立党组织、派生党组织、建立联络机构,以及制定党内法规和规程。只有坚持党的制度,才能优化党的架构,建立完善的责任体系,通过坚持并整顿党内政治生活,打造良好的组织文化,实现全面从严治党。

  一是要严明责任追究制度。在发挥组织制度优势的同时,要坚持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责任追究,落实党中央、国家有关责任分工,对领导干部责任追究者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大力弘扬干部“履责负责”文化,促进责任在落实中不断发挥作用。

  二是要把落实领导权和绩效评价结合起来。要把落实领导权当做结果,把绩效评价当做过程,定量考核全面从严治党成效,科学评估党和党的质量,对检验党的活力、激励党的干事创业不断提出新要求,不断提高党的素质、执政能力和廉洁纪律。

  三是要注重规范和实施落实责任。要祭出“双管齐下”,把规范和实施落实看得更重,把规划和督促抓得更紧。既要规定综合控制成果,督促干部落实责任;也要规定每个活动和每个干部的细节过程,增强考评能力和实施责任。

  实施全面从严治党,要把持定、品质、杠杆拼上责任,实施落实责任是其精髓,核心是坚持“四更”。即立论确定,规稳持续,考核及时准确,追责严肃责任,使责任落实到位、牢固深入,深化改革,搞好全面从严治党。

查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问题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查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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